我市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收费标准自1998年核定以来,已经十多年没有变化,十多年来人员用工成本、器材费用等成本上升明显。为确保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合理分摊和从紧核定的原则,在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近日,我市调整了常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电脑联网报警系统用户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具体调整如下:
(一)取消了每户200元的入网费。
(二)之前的服务费指导收费标准没有区分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统一规定为每户每月100元(每户4只探测器,4只以上的,每增加1只,每月加收10元);现在,单位用户每月每套为150元,个人用户每月每套为50元,均为每户4只探测器,4只以上每1只,每月加收15元。根据委托事项、规模不同,双方可在指导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在上下20%幅度内协商确定。
(三)用户专用设备(限于主机、探测器)售价(不含税)的计价方法由“进价×(1+15%设计、安装、调试、管理费)”调整为“进价×(1+10%安装、调试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