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联网报警系统的运营商们都知道,联网报警系统这个行业最大的风险就是误报,误报就会出现误出警的情况,误出警会产生各种费用的花销,增加运营成本。这让广大运营商们最头疼的事情。如果误把问题不解决,经常上演“狼来了,狼来了”的故事。下面有一则报道,就是因为误报而导致财产被盗,没有及时派工作人员出警的事例。
据悉,2009年,邓某花了3000元向汉城市汉城公安分局联网报警中心报装了自动联网报警系统,并签署了《安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协议》。此后,邓某每年向该报警中心交纳500元的设备保养维护管理费。协议规定,乙方汉城公安分局报警中心接到甲方系统报警后,“必须在城内十分钟、城郊二十分钟内赶到报警现场处警”。
这份协议还显示,当初与邓某签订协议的乙方汉城市汉城公安分局报警中心所盖的章却是增城市双星护卫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1月25日后双星公司、自动联网报警系统被汉城市保安服务公司收购。但邓某的妻子李某向记者表示对于这一收购,自己不知情,也没有人通知她。
2009年11月27日凌晨,邓某的商铺被盗,经检查,发现自动联网线被剪断,商铺内价值15万余元的货物被盗,但警察一直没有来。
2009年12月24日凌晨4时36分,邓某的报警系统再次发出被盗信息,但邓某说警察4时58分才到现场,而此时窃贼已偷窃得手并逃之夭夭,邓某再次损失7万余元。邓某认为,警察在接警后没有及时出警属于行政不作为。
2008年5月27日,又有窃贼瞄上了邓某的商铺,并撬动卷闸门,报警系统向报警中心发出被盗信息,但警察仍然没有出警。所幸的是,这次邓某发现及时,用砖头砸退窃贼,并未造成实际损失。
邓某认为,由于汉城市公安局工作怠慢、玩忽职守,没能及时制止犯罪,才造成自己严重损失,为讨回公道,今年7月邓某将汉城市公安局、汉城市保安服务公司、汉城市荔城公安分局报警中心告上了法庭。
上面事例说明了,保安公司建立的联网报警中心因为误报而导致没有及时出警,让商铺财产损失严重。其实,像这样的事情在联网报警行业中经常出现,那该如何减少这样的误报,及时出警来确保商铺老板的财产安全呢?
为了能减少误报,深安集团研发了一款具有减少误报的一套视频联网报警系统平台。通过使用视频终端,建立视频联网报警系统平台,发生警情第一时间上传平台,通过视频联网报警系统平台可以一目了然的看到现场发生的情况,可以有效的通过远程观看现场情况判断真假警情。如果是误报的假警情通过视频联网报警系统平台一目了然的知道,如果是真的警情,立刻派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巡逻人员进行出警进行维护,确保商铺老板的财产安全。